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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28 15:25:17 打印 字号: | |

  研究室 (邹晴) 

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宁乡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宁乡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吴欣为组长,其余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小组,并通过了《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要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健康安全的司法环境。

《方案》指出,各庭室以本庭室为单位,在微信群中对出入武汉、或接触武汉回宁人员的法院干警以及亲属的身体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全力做好防疫工作。提前采购、储备医用口罩、体温检测仪、防护服、消毒液等应急物资。加强消毒杀菌工作,做好审判大楼、办公大楼、各法庭大楼内外保洁消毒,消除传播隐患。同时,充分、广泛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识疫情。

此外,专门制定《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事项调整的公告》,力争科学控制疫情,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并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事项进行调整。调整期间,法院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平台对节后立案、开庭、案件执行等审执公务安排进行公示。同时,适时公开院机关各部门及派出机构所有人员的办公室电话,劝导当事人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网上立案系统、网上调解平台,宁慧调ODR平台进行立案、执行、信访等事项,切实维护群众以及法院干警安全。

 


 

 
责任编辑: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