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了近18个小时后,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年过五旬的法官黄凤华在凌晨2点回到了家中。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交通肇事案的执行工作,在他与书记员的耐心释法明理中得到妥善处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
2017年11月25日,肇事者刘某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七人受伤,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需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计120余万元。2019年12月,刘某刑满释放,未履行相关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4月14日,受害人中的白某、曾某、陈某三方向宁乡市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刘某的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本案案情特殊,执行法官黄凤华在前期多次电话协调无果后,4月29日早上9点不到,黄凤华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法院执行局调解室调解。
“法官,我刚从监狱出来,之前家中仅剩10余万存款已在案发时全部拿出用于救治伤员,还向外借款10来万赔偿,今年又是疫情影响,我还没来得及出去找事做,目前实在没有能力偿还。”被执行刘某无力地说。调解工作因被执行人刘某一口咬定“无力承担”陷入僵局。
三方申请人也因心中怨愤强烈要求将被执行人刘某进行司法拘留。午饭过后,黄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带至执行局羁押室羁押,并开启第二轮协调。多番沟通下,双方差异仍巨大,下午四时许,黄法官转变执行策略,决定邀请申请人一道前往被执行人刘某家实地调查其财产情况。到达被执行人家时已是傍晚6点,黄法官顾不上吃饭就向当地村干部、派出所及周边邻居核实情况,证实了被执行人刘某确因交通肇事后负债累累、无力偿还的困难事实。随后,黄法官邀请相关村民代表、司法所负责人及村主任等在被执行人刘某家集中开展执行工作。经过5个多小时的居中调解、言辞教育、耐心释理后,被执行人一家终于筹得部分款项,促使执行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被执行人在能力范围内分期履行。
协议签字后,申请人曾某对被执行人刘某说道:“是黄法官的努力让我们今天看到了希望,也希望你能学黄法官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兑现你签字的承诺,维持这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