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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出击 有序腾退2000余平方米电器超市
  发布时间:2020-05-20 14:57:52 打印 字号: | |

  研究室 (邹晴) 

执行干警协助搬运电器

执行干警认真核对电器清单

腾退的电器妥善装车

5月19日,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早便来到了位于宁乡汽车老站附近的执行现场,开展某家电超市的执行腾退工作。

宁乡某家电超市是宁乡城内有名的老牌电器超市。2005年开始,宁乡某家电超市租赁刘某强、刘某冬、邓某初等10人的房屋用于经营。2019年11月,该家电超市停业,25日,改家电超市与刘某强等10人签订了《退租协议》,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并约定该家电超市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房屋退还给刘某强等人,并交清拖欠的房屋租金。协议签订后,宁乡某家电超市未依据协议内容对房屋进行腾退,也未履行租金,刘某强等人遂诉至法院。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宁乡某家电超市与刘某强等10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宁乡某家电超市于2020年1月24日前腾退完毕,并付清租金及赔偿刘某强等人每人逾期损失1万元,宁乡某家电超市共计需支付26万余元。签署调解协议后,宁乡某家电超市仍未按时履行,刘某强等人来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该案的执行法官与被执行方代表取得联系,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腾退工作,但对于欠付的租金,因电器超市经营失败导致负债累累,实在无力承担。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及多方调查,被执行人宁乡某家电超市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与申请人刘某强等10人沟通,申请人均同意以同价值的电器作抵充当租金及赔偿金,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该电器超市位于宁乡老城区内较繁华的路段,分为上下两层,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为了保障腾退工作有序开展,5月18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实施团队召开内部会议,商讨腾退方案并作出相应部署与安排。因该家电超市内存放的家电数量众多,腾退中租用了大型卡车进行运送,为保障卡车顺利在城区内通行,执行局长袁晓河积极与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调沟通,提前将通行车辆的车型、车牌、时间以及行经路线向交警大队备案,获得了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大力支持。

执行现场,被执行方代表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清点出作抵租金及赔偿金的电器,分散放置成10堆,用于偿还申请人的欠款。执行法官依次叫号,按照出一进一的原则,让10名申请方人员有序进入腾退现场,搬运相应抵债电器。执行干警依据被执行方提供的抵债清单,仔细核对电器品牌、型号,搬运完毕后由申请人确认签字。

“法院执行有魄力!”申请人刘某冬像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执行干警协助搬运工人有序地将电器搬离,并妥善放置在转运卡车上。因需腾退面积大,需要腾退搬运的电器众多,此次腾退活动预计将持续3天。


 
责任编辑: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