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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特大野生动物制品案
涉案金额达两千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27 16:59:11 打印 字号: | |
  研究室 (邹晴) 

庭审现场

通过微信利用行话“大猫”“血料”“犀角”等询货下单、转账交易,然后再挑选审查不严密的物流公司寄件发货……网络交易、物流运输,原本以为天衣无缝的作案方式,最终让17名被告人站上了被告席。

9月27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宁乡市森林公安局侦破的“4.26”系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被告人魏某某、陈某帅、蔡某等17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在宁乡市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网络交易横跨数省,次数频繁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黄某超、施某金等人以牟利、送礼、收藏、治病等为目的,在明知交易物品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情况下,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微信平台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成的首饰、摆件等,并在微信上看货、谈价,然后使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资金结算,利用快递、物流等手段进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被告人分别来自多个省市,通过微信买卖象牙佛牌、象牙项链、犀牛角杯等,交易次数几十次。

非法收购、出售大宗野生动物制品羚羊角

被告人陈某帅、魏某冬、任某东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羚羊角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仍然非法进行羚羊角交易,被告人孔某丽明知羚羊角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仍然帮助被告人陈某帅保管羚羊角,并根据陈某帅的指令,与被告人陈某帅的下线买家进行羚羊角交易。案件侦破时,宁乡森林公安陆续从被告人车辆及住所处查获高鼻羚羊角,仅从被告人孔某丽的仓库中就一次性查获了高鼻羚羊角394根。

经鉴定,本案涉及的野生动物制品中象牙制品、犀牛角制品等均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高鼻羚羊角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涉案金额高达两千余万元,是湖南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件。

专案精审、依法严惩

被告人魏某某、陈某帅、蔡某等17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进入法院后,通过法院立案甄别机制,该起特大案件分流至刑庭庭长文跃兵名下。为了厘清案件事实,文跃兵仔细查阅案卷资料并制作案情分析图,对指控的每笔犯罪事实进行罗列,结合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严格审查。

为切实加强涉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精准打击涉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组成了七人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同时,还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旁听庭审;湖南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及相关办案民警到场旁听庭审。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宁乡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对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自2018年至今,共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3件,依法惩处77人,为绿水青山及社会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余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