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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顺利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28 11:42:34 打印 字号: | |

  研究室 (王闻达) 

执行干警耐心与被执行人沟通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权威。10月27日,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20余名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团队兵分两路,全力出击,奔赴双凫铺、老粮仓、巷子口等地,依法传唤了多名被执行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强制拘留措施。

执行团队来到老粮仓镇石清村。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房屋仅一墙之隔,本是和睦的邻居关系,却因一点小事动起了手脚。2019年6月26日,被执行人刘某连因怀疑邻居青某莲丈夫喷洒除草剂毒死其喂养的家禽,辱骂了青某莲,双方由此发生了争吵,刘某连随手抄起地上的木棒分别对原告的头部、后背腰部进行击打。因原告年纪大,身体瘦弱被打倒在地,经派出所调解,被执行人刘某连拒绝赔偿青某莲受伤损失,调解无果。后青某莲将刘某连告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连赔偿青某莲一万余元。判决书生效以后,刘某连一直未履行,青某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耐心地与刘某连进行了沟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刘某连却以身体不好、患有疾病为理由进行推脱,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将刘某连依法传唤至宁乡法院执行局。后刘某连经执行干警劝解依旧不为所动,宁乡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执行局副局长文学表示:“宁乡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首先通过调解的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对于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宁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宁乡法院的集中执行行动文明高效、有效打击了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