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 (王闻达)
2020年11月31日,灰汤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纠纷。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2019年12月28日,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上班途中途径老粮仓政府前公路地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
劳动关系起争议
由于李某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理应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李某受卢某雇请在三家超市门店负责某食品油销售的导购工作,在此期间,李某与卢某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与卢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经法官了解到,李某的工作由卢某安排,且接受卢某的管理,卢某对其进行考勤、考核和纪律约束,李某的劳动报酬由卢某的妻子文某筱核算并于每月15日发放至银行卡。虽然李某与卢某之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李某接受卢某的安排和管理,李某与卢某之间形成了一个长期和稳定的工作关系,李某是在卢某的组织架构内从事工作。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卢某与李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卢某应当赔偿李某家属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了纠纷。
法官耐心解纠纷
宁乡法院灰汤法庭庭长文彬在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责任划分清楚,走诉讼程序耗时又耗力,于是第一时间联系李某所在村村书记一起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卢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赔偿金额大,他的生意不景气、经济状况不好,一次性偿还确有困难,希望能减少赔偿金额,李某家属也表示家里经济困难,又失去至亲,双方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文彬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纷争症结后,联合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站在情理和法理的角度阐释相关政策,多次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告知双方对方的基本情况,希望双方多从对方角度考虑,都做出相应的妥协。文彬法官向刘某家属表示卢某作为刘某生前的雇主,跟刘某关系要好,卢某也对事故的发生深感痛惜,他并非事故责任人,但他也会承担他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文彬法官四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卢某同意15日之内向李某家属赔偿20万元,在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22万元,共计赔偿42万元。
“文法官真是一个为民负责的好法官,为我们的案子想尽了办法。”刘某家属说道。文彬法官耐心的调解,让司法拥有了温度,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便捷高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