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 (邹晴 龚洪胜)
当事人赠送锦旗
近日,在流沙河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调解员朱志雄收到了一起诉前调解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这已经是他自12月6日担任“诉源治理工作站”驻庭调解员以来调解完毕的第八起纠纷。
在邓某诉王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法庭收到材料后,见争议标的小,且事实清楚,便将材料交至了“诉源治理工作站”,指派专职调解员朱志雄进行调解。流沙河法庭法官助理协助朱志雄将案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初步的视频调解,了解到双方的分歧并不大。第二天,朱志雄便告知法庭人员该案经过下午和晚上的电话调解,双方当事人已经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签署了调解协议,只需要法庭出具调解书了。
朱志雄和法庭干警一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形式,既有调解员讲情理,又有法官讲法理,加上有可供执行的执行依据做强有力后盾支撑,既创新了社会治理方式,又有效治理了诉源,还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矛盾无后顾之忧,一举三得。
今年来,流沙河法庭与流沙河政府积极谋划,借鉴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两调联动”的形式,尝试建立“四调联动” 解纷网格。专职调解员通过政府选派、各村推荐,法庭确认的形式选聘经验丰富的人员,入职法庭的“诉源治理工作站”,主要从事家事、相邻权、小标的等案件的诉前和诉中调解。同时专职调解员也担任了法庭与政府综治办、与司法所和各村治调主任的联络员,形成了一个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自治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网格,四种力量灵活而有效地形成合力,形成社会矛盾化解的综治大格局。
据悉,“四调联动”中任一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邀请各组织的调解员参加,如遇涉法的专业及其他行业性的疑难问题,专职调解员可以邀请法官及其他机构专业人员一起开展工作,答疑解难。实施“四调联动”以来,驻庭调解员已经主导化解矛盾纠纷8起,协助其他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5件。作为探索乡村社会治理的一种新方式,“四调联动”对有效整合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定分止争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