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陈岁红 | 21123020111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廖 欢 | 21123020114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黄 超 | 21123010104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执行岗位 |
刘砥柱 | 21123010102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执行岗位 |
阳 舒 | 21123010105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执行岗位 |
谢世博 | 21123010103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执行岗位 |
罗珊珊 | 21123030117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审判调研人员 |
蒋双双 | 21123030116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审判调研人员 |
雷 琳 | 21123040121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政工党务 |
阳 荡 | 21123040122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政工党务 |
二、面试时间、地点
1. 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
2. 考生集合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8:30。
3. 面试地点: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市金洲大道与花明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于2021年1月30日上午8:00-8:30到达候考室(宁乡市人民法院6楼大会议室),8:30之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请考生考前7天内做好核酸检测,提前下载并签署《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考试前24小时内做好居民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工作。
3.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居民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申报表(六证齐全,缺一不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查验电子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和测量体温,建议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入场。
4.考生在往返考点途中,请全程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5.考生应着装得体,穿着不得透露原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在答题时不得介绍(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在领取本人的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必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
7.请考生在进入考点前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8.面试结束后,入围体检名单将在宁乡市人民法院网和长沙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咨询电话
宁乡市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87809070
特此公告。
宁乡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