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节约了诉讼时间也节约了经济成本,而且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对建筑行业比较了解,做调解工作有针对性,专业的问题就该由专业的人解决......”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21年4月初,某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宁乡两家建设工程公司在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引发的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宁乡法院,两案的涉案金额达130万余元。立案窗口收案后,将案件分流至宁乡市人民法院驻建筑协会诉源治理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工作站的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查阅资料后认为两个案件原告相同,情况也类似,一起调解更有利于提高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于是在向原告方了解纠纷发生背景以及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后,她联系了两被告公司以及项目实际承包人进行沟通。4月25日,在调解员的细心调解下,两个案件均就还款达成一致,约定在端午节前一次性付清欠款。原告公司和两家被告公司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分别签订了调解协议。
纠纷解决了,原告公司代理人却在是否申请司法确认上犯了难。申请司法确认还是申请出具调解书,特邀调解员给出了答案,“申请司法确认后法院会依申请制作司法裁定书,申请司法确认不需要缴纳诉讼费,且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最终两案均选择向法院提交申请司法确认。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乡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果转化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际行动。为使纠纷化解的形式从单一诉讼向多元主体转变,形成各取所长、各尽其能的多元解纷局面,宁乡市人民法院驻建筑协会诉源治理工作站建立特邀调解制度,邀请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力争将纠纷化解于诉前萌芽阶段。“特邀调解机制作为一种新型解纷机制,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行业的专业优势,为群众提供了更丰富的法律服务资源,这也是宁乡法院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宁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蒋芷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