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灰汤人民法庭经过三次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邻里间的矛盾纠纷。
2021年6月4日,在灰汤人民法庭立案窗口,法官助理李进凯接待了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熊某,熊某称自家房屋所在的山体被邻居唐氏兄弟反复取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他多次沟通都无法解决,只能求助于法庭。
一鼓作气之循脉问诊找缘由
案件受理后,法庭于7月6日组织熊某与唐氏兄弟进行第一次开庭。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承办法官喻荣杰对双方的矛盾有了清晰的了解。
熊某与唐氏兄弟毗邻而居,熊某房屋处在高处,唐氏兄弟房屋与熊某家房屋约有10余米的高度差。涉案房屋之间有一片山林,该山林属于唐氏兄弟所有。碰到雨天,一旦雨势稍大,水流便顺着山坡流至地势低洼的唐氏兄弟的房屋处,唐氏兄弟家深受其扰。
为了解决雨季房屋进水的困扰,唐氏兄弟砍光了山林的植被,并多次在山地取土,然后再将土堆堆放在自家屋后,他们希望通过堆高的土堆让雨水无法直接往下流入家中。
唐氏兄弟多次取土造成了山地水土流失,熊某认为自家房屋的安全没有了保障。为了能够安心居住,熊某多次要求唐氏兄弟停止取土,并向村委会申请调解,但都没有很好地解决。
听完双方陈述后,喻荣杰没有着急地拉着双方做工作,“光听陈述可能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矛盾如此激烈,得到现场实地查看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
再而上之实地查看
7月14日下午,喻荣杰带着法官助理来到了熊某与唐氏兄弟的房屋所在地。
喻荣杰仔细查看了被挖取的山地,测量了熊某家与滑坡点之间的距离。同时,还向周围群众打听,询问有关下雨天的景象。全面了解情况后,喻荣杰才组织熊某和唐氏两兄弟坐下来沟通。
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
“我挖的是自己的自留山,又没有挖熊某的地方,他凭什么说我侵犯了他的权利,他的房子不是在那好好的吗?”唐氏兄弟认为自身的行为没有任何过错,是熊某杞人忧天。
而熊某认为,虽然自留山属于唐氏两兄弟,但其挖山取土的行为,不仅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反而会让山体的土层松动,加快水土流失,进而对自家的房子造成威胁。
熊某和唐氏兄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置气不退让。
喻荣杰向唐氏兄弟细细分析了取土行为的弊端,同时也对其房屋排水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看法。经过耐心说理后,唐氏兄弟不再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取土行为对熊某家没有影响,逐渐意识到了挖山取土的做法确实存在不妥,也有了初步调解的意向。而熊某一方,见唐氏兄弟的态度好转,也不再咄咄逼人。双方关系回暖,但对于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仍旧持不同意见。
“双方关系好不容易缓和过来,如果没有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再调解也可能收效甚微。”喻荣杰说道。
三而成之皆大欢喜
8月12日,为了彻底解决熊某与唐氏兄弟的纠纷,喻荣杰邀请了灰汤镇司法所所长以及当地村委会干部在村部会议室共同参与案件的第三次调解。
经过第二轮上门查看和调解,喻荣杰在之后的一个月的时间里反复通过电话等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在了解双方想法的基础上,不断尝试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都同意了修建护坡,但对于修建护坡的费用如何划分则有不同意见。
“如果唐氏兄弟没有把这个山挖这么多的话,我是愿意出一半的钱和他们一起把护坡修好的。现在挖成这样,要我和他们出同样的钱来修护坡,我不同意。”调解中,熊某对唐氏兄弟前期拒绝沟通,一意孤行挖山取土的行为十分气愤,拒绝了唐氏兄弟提出的各出一半资金修建护坡的意见。
而唐氏兄弟见熊某口气强硬不愿出资,原本愿意出钱的想法也打了折扣,只愿意通过在裸露土面覆盖塑料布的方式来阻止水土流失。
原本即将化解的矛盾,转眼又因双方一时意见不合,回到了原点。喻荣杰见此,随即将双方分开分别再进行沟通。
“熊某,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房子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法官助理及村干部耐心地开解熊某。
“唐氏兄弟,这个山坡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不建护坡一旦发生意外,你们的损失会更多……”喻荣杰与司法所所长向唐氏兄弟分析利弊得失。
在反复开解沟通中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和,理性思考后,双方自愿达成了熊某出资40%,唐氏兄弟出资60%共同修建护坡的方案,熊某与唐氏兄弟也终于冰释前嫌。
为了尽快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解决唐氏兄弟的排水困扰,在喻荣杰的提议下,双方都同意委托村委会找专业人员评估修建护坡,并由村委会督促施工。
8月26日,当喻荣杰与法官助理回访时,一堵厚厚的护坡墙牢牢地修筑在了唐氏兄弟屋后。一堵护坡墙,不仅兜住了松动的滑坡山体,更筑牢了邻里间密不可分的可贵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