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僵尸”土地,多方陷入僵局,司法助力让老企业干干净净退出,新企业扫除障碍顺利入驻,为园区经济腾出发展空间,实现企业更替良性循环。
2018年12月宁乡经开区管委会与某集团签订产业基地项目落户园区合同,预计某集团投资2亿元产业园,后某集团进场建设,但因资金不足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自2020年以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宁乡经开区基于合同约定解除了合同,某集团却拒绝归还项目用地并恢复原状,土地处于闲置状态。而某置业公司在2020年已依法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却迟迟不能收回,该块土地位置优越,某国际著名食品公司经充分考察后希望购买该块土地并建立产业园,但因某集团迟迟不腾退土地,“僵尸”土地使得新产业园无法落地,严重影响园区招商发展。
宁乡经开区管委会便将某集团诉至宁乡法院经开区巡回法庭,某置业公司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某集团了解情况并前往项目现场调查,调查企业经营情况,得知企业已经无力回转。法官便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了解症结点,向某集团释明利弊,最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某集团获得一定补偿后立即腾退土地,某置业公司将该块土地转让给某食品公司,某食品公司预计投资5亿以上建设生产线,成为园区重要经济产业。
盘活土地资源,处置僵尸产业园,为优势企业入住腾出空间,让沉睡的土地焕发出新生,宁乡法院用司法为维护园区经济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护航,为实施“三高四新”“兴工强市”战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