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宁乡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李再兵等175名同志为宁乡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袁婷等3名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现特向社会公告。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李再兵、李良、彭展波、周桂华、张丽华、袁尚彬、朱若明、王光辉、陶晓红、李琼、黄爱春、欧军良、曾燕辉、谢卫安、潘建良、邱贛湘、王献芬、张耀武、李红芬、罗剑斌、洪伟、胡泽群、李农兵、贺国光、王庆章、郑金花、欧国强、孟利华、唐拥军、周灿、张泽羽、陈跃军、崔习妮、罗一睿、冯步霞、张俊科、周文良、喻琬婷、喻建辉、喻雪强、刘坤、贺志坤、李双双、张胜昔、喻亚敏、叶戈、陈国辉、欧婷、黎铁红、严学纯、廖丽玲、唐平、刘武、秦新强、肖龙洋、欧伟、李新建、左晖、谭晓艳、周喜山、贺映红、青明静、隆美军、王燕、曾意、熊露、胡杰、罗燕杰、陈俊强、雷宁、朱利辉、邹蔓华、刘定华、李望、佘少珍、彭新春、彭跃桃、王小燕、胡喜坤、刘盼、张素飞、程铁军、谢志钢、朱驹、周凌寒、彭贵宁、彭鸿杰、朱小波、贺香、潘丹、曾耀群、曹俊、裴仁香、丁慧敏、吴美军、喻雯、傅海湘、姜建国、徐灵芝、贾命春、冯银枝、隆文志、王细妹、李明、易日红、李爱香、孙英、喻惠南、赵丹、刘麒、谢秋冬、郑延洛、彭桑娜、彭莎莎、熊含辉、杨小龙、何友文、袁霞玲、黄琼芝、刘佳璐、周宇、黄海霞、易群华、胡妙、朱纲要、张洁、刘阳、宋柔、林楚、童玲、贺新平、贺娟、欧阳强、刘依玲、易国华、何珊、付强、桂坚强、朱君、喻朝辉、易胜阳、姜镭、喻川南、何学军、戴文婷、黎命群、彭崯峻、贺琼(城发集团)、杨腊、曾敏、刘强、蔡颖波、李锋、刘文兵、贺琼(碧洁环保)、肖村安、吴建平、范正球、胡晓兵、肖浩、刘畅、文玉华、刘希云、高日新、谈艳红、刘晨钰、石舟、刘畅峰、郑文、郭立元、谢罗英、李曦、喻慧清、张温馨、罗含知
免去:
袁婷、张胜蓝、周建新的宁乡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宁乡市人民法院
宁乡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