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本院经审查裁定受理湖南习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7月19日,本院作出(2023)湘0182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龚益民对湖南习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2月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宁乡市人民法院(2023)湘0182破6号民事裁定,并指令本院继续审理湖南习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随机选任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习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经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大道东098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333.1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屈曲。公司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研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疗设备的维护;医疗设备的技术咨询;医疗设备维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已被列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需提供能证明申报机构至今仍在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材料),且资质为二级管理人,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职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三)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3件破产案件。
(四)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提供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向本院指定邮箱发送PDF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不能转化PDF格式的,提交扫描件),申报资料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同时,报名机构应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报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拟定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4:00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电子摇号,“中签机构1”为中签机构,当选破产管理人;“中签机构2”为备选机构。若参与报名的管理人不足三家,本院将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轮候名单中按照存案数由少到多的顺序补足三家机构后,随机摇号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
联 系 人:雷嘉悦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金洲大道101号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609室
联系电话:0731-87809030
电子邮箱:3659413@qq.com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