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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得起豪车,还不起车贷?法院:强制扣车!

  发布时间:2024-03-27 13:57:12 打印 字号: | |

贷款买车是一种超前消费的方式,能有效缓解购车带来的经济压力,但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远超经济实力范围的情况下购买豪车,最终开得起豪车,却还不起贷款,因“断供”成为被执行人。为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失信行为,3月26日,宁乡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树带队开展行动,让“赖账车”无处藏身。

2021年6月,刘某按揭购买了一台奔驰牌SUV越野车。奔驰公司与刘某签订《汽车贷款合同》,双方对贷款金额、期限、年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刘某4年偿还贷款19万余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奔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喜提新车的刘某在偿还了12期贷款以后,却开起了“霸王车”,自2022年6月起,刘某开始逾期还贷,奔驰公司将刘某诉至宁乡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刘某偿还奔驰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14万余元,同时请求对该车辆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刘某仍心存侥幸,一拖再拖,拒绝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根据定位显示车辆停放在某小区门口。收到线索的执行法官果断出击,迅速组织执行团队火速赶往抵押车辆所在地,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通过比对车牌号、车架号、车型,确认该车辆为案涉车辆,第一时间联系拖车公司查封转移抵押车辆。


 

执行干警核对车辆信息

 

“我买的车为什么说拖就拖!”扣押过程中一名女性冲入现场,情绪异常激动,通过了解,原来刘某早已将抵押的车辆低价转手给第三人,为了扣押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安抚第三人情绪,与其耐心交流,“该车辆属于抵押车辆,车主是强制被执行人,我们将依法扣押该车辆,你和刘某的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第三人的抵触情绪逐渐缓解,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在干警的陪同下离开了扣押现场,不到两个小时,执行团队顺利将车辆扣回法院,粘贴封条,妥善保管。

 

 

执行干警安抚第三人情绪

 

执行法官提醒,贷款消费应该量力而行,切莫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心,做出自己偿还能力之外的消费,要有正确的消费观,树立诚信意识,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活诸多方面将会受到限制,严重者还可能构成拒执罪。同时提醒广大开车族在购车前应避免购买抵押车,一旦抵押车辆发生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盗抢问题,买受人可能会陷入车财两空的被动局面。


 

责任编辑:宁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