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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湖南育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3 14:27:58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本院已裁定受理湖南育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为湖南育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2月22日,本院发布了湖南育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期截止至2024年3月23日下午17:00,因管理人在债权申报期间发现湖南育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人数较多,现延长债权申报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未在上述期间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还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宁乡法院